|
|
| 合规性 |
 |
商业行为准则 遵纪守法的原则 |
|
商业行为准则简介 主讲:罗伯特•博世有限公司管理委员会主席Franz Fehrenbach
自罗伯特•博世先生于 1886 年创立初期的一个“精密机械和电气工程车间”,博世集团现已发展成为一家全球领先科技与服务的供应商。纵观其发展史,公司始终秉承其创始人所倡导的价值理念和道德准则。这些价值理念和道德准则中也包括了合法性原则,即我们有义务遵守我们所从事业务活动的国家的法律。
罗伯特•博世先生在 1921 年曾亲笔写道:“从长远来看,诚实守信的经营方式总能带来最丰厚的利润,诚信守信的经营之道在商界获得的赞誉比人们普遍认为的要高得多。”这句话诠释了一则现已为我们所公认的信条:可靠、诚信,尤其是合法是我们取得商业成功的不可或缺的因素。
这一信条跨越国界和文化差异,将身处世界各地的博世员工联系在了一起。合法性是我们公司坚持的基本价值理念之一,对作为公司管理委员会成员的我们而言尤其重要。我们期望所有的员工每时每刻都能严格遵守法律的要求。我们公司不会容忍任何违反法律的行为出现,绝无例外。
为强调这一原则的重要性,我们总结了我们对待法律要求和商业道德问题的立场。“商业行为准则”让这一指引得以实现,它将成为我们员工的行为导向。它勾勒出我们博世人所要遵守的基本准则,致力于成为我们以“博世方式”进行工作的指南。如果您对何为正确决定存有疑问,或不确定所做出的决定是否正确,我们请您向您的上级主管、您所在国家的博世合规官或者法务部咨询。
我们共同对博世的声誉负责。“商业行为准则”和我们的博世价值理念为我们赢得各方信赖提供了一个坚实的基础,这对我们取得事业成功至关重要。
|
|
|
|